据柬中时报报道,柬埔寨劳工部长毅森兴今(8)日签发通告:
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国爆发,导致大部分在柬埔寨工作和经商的外国人无法顺利返回柬埔寨,因此耽误了2020年劳工证的办理工作。柬埔寨劳工部决定对持有2019年劳工证(工作证)的外国人,逾期办理2020年劳工证不缴纳罚款。
对于何时恢复罚款机制,目前尚未确定,劳工部表示会再次发布通知。
据悉,柬埔寨的《劳工法》和《移民法》有如下规定:
《劳工法》第261条规定,任何外国人,除非持有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证,否则不得在柬埔寨工作。——这项工作主要针对在柬埔寨工作就职的外籍人士。
《移民法》第19条规定,雇佣外籍工人,必须遵守劳工法的规定。内政部在劳工部的配合下,有权进入各工厂、企业、公司、商行检查外国人的工作证。——这项工作条例主要针对在柬埔寨经商或创办企业的外籍雇主人士。
根据《劳工法》369条和372条规定:非法聘用外国劳工的工厂、企业,没有劳工证和外国劳工手册的外国人,将被罚款48万8000瑞尔至72万瑞尔,并将根据柬埔寨现行法律追究责任。
工厂和企业若是雇佣没有劳工证的外国劳工,将按照移民法第5章进行惩罚及第6章驱逐出境。
柬埔寨的劳工证的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须提前办理。
因此,当下虽然是疫情期,持有普通(E)签证的外国人在柬埔寨居留都需要办理劳工证,包括外商在内,志愿者和考察员除外。如果还未返回柬埔寨的外国人士,在2020年则可免除逾期办理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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